春节将至,为强化警示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县财政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高锐华违规收受礼金问题
2019年至2022年中秋节、春节前,时任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高锐华先后5次收受县交通运输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李志丰(另案处理,已被开除党籍和公职)所送现金共计1.5万元。2023年11月,高锐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京溪园镇党委副书记李勉钊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
2021年春节前,李勉钊收受金和镇原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廖志顷(另案处理,已被开除党籍和公职)所送2条中华牌硬盒香烟和1瓶0.7L的蓝带洋酒;2022年春节前,李勉钊收受廖志顷所送现金2000元。2023年11月,李勉钊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棉湖镇原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所所长、公共服务中心负责人许跃鹏违规送礼品问题
2018年至2023年中秋节、春节前,许跃鹏先后11次送给钱坑镇原党委书记杨杰生(另案处理,已被开除党籍和公职)22瓶轩尼诗XO洋酒和22条中华牌软盒香烟。许跃鹏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12月,受到开除党籍、政务撤职(降为十级职员)处分。
以上3起典型案例,反映出在当前正风肃纪反腐高压态势下,仍有个别党员干部对严的基调认识不深自律不严,不收敛不收手、叫不醒喊不停,甚至在党的二十大后仍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反躬自省,坚持从小事小节上加强修养,严守规矩、不逾底线。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保持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把严的态度亮出来、严的标准立起来、严的纪律执行起来,以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加强纪律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第一责任人责任,把严管本身作为厚爱,督促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分管部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做到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相统一。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抓,准确把握风腐同源的规律特点,对党的二十大之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问题,从严从重处理,对享乐奢靡歪风露头就打,对隐形变异新动向时刻防范,对顶风违纪行为从严查处,不断强化警示震慑,着力构建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